近日,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称,按照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关于开展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专项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通知明确:贴息对象为2014年4月29日国家颁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品油质量升级计划》中及以后实施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具体申报企业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限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对于贴息率和贴息期限,通知指出,中央财政根据项目贷款总额及贷款贴息率确定补助金额。在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看来,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获财政补助对于地方炼厂来说是利好,其补助门槛并不严苛,可以让企业内部资金压力得到一定释放。
张永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补助给大部分企业反应时间并不长,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公司受益较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落实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国办函〔2013〕118号)和环境保护部等6部门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
另外,在2015年5月,发改能源【2015】974号,关于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油品升级步伐加快,全国国V车用柴油升级时间表提前一年执行,首次把普通柴油升级也限定最终时间表,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东部11省市汽油、车用柴油全部升级为国五标准。
生意社成品油分析师卢兴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成品油质量升级是一项国家级重点工作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雾霾、促进绿色发展、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同时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卢兴俊认为,财政“红包”对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来说是极大的促进,炼厂升级装置更加积极,缩短成品油质量升级时间。
贴息补助对于成品油质量升级的炼厂来说确实是财政给发的“红包”,然而,如何才能保证“红包”用在该用的地方呢?
记者注意到,通知从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贴息资金审核拨付、贴息资金监督管理3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卢兴俊表示,要想保证贴息补助起到应有作用,首先是事前审批,对炼厂进行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能力审核,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其次,做好项目审核,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装置完成升级。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卢兴俊对记者说,目前,就环境方面而言,国内雾霾环境严重,尤其是东部一二线城市,产品升级降低空气污染,因而是民心所向。另外,国内成品油质量较国际标准还有差距,在对外贸易上处于劣势,市场竞争力较差。同时质量升级也可以促进配套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