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氢氧化铝
项目编号2017-0176899-DQYT-0012926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使用功能:大庆油田水务公司生产维修用氢氧化铝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详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涵盖招标货物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厂,或是由生产厂指定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其代理生产厂的涵盖招标货物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影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3、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无机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5年或2016年有效的招标货物质量检验报告。 4、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1-0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1-11 16:00: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二楼北厅招标文件发售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9-5727378、572737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4.2.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2.3投标人购买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并以U盘方式提供excel2003格式本电子表格以便录入购买信息。 4.2.4投标人为生产厂的提供涵盖招标货物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5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对其授权生产厂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6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对其授权生产厂的加盖生产厂公章的涵盖招标货物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7 投标人提供国家无机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5年或2016年有效的招标货物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2-15 09:00:00.0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2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递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5.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乘风支行,银行账号:23001667151050501492,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59-5727376)。
六. 开标
招标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02-15 09:00:00.0开标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邮编:163411
联系人:朱凯
电话:0459-5727161传真:0459-5727161
电子邮件:dqzhangpeng@cnpc.com.cn
开户银行:建行乘风支行
账户名: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30016671510505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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