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20日公布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法向车主赠送汽油充值卡,浙江保监局决定对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周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何国生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浙江保监局对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及周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一、 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5年8月至12月,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先后4次发文,要求下辖各中心支公司开展“中华好司机”车险团购活动。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下辖各中心支公司根据“中华好司机”车险团购活动要求,向车主(投保人、被保险人)赠送汽油充值卡,合计684.1万元。
周波时任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直接主导和推动了上述违法行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何国生时任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车辆保险部、网电事业部,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违法事实有总经理室分工文件、调查笔录、情况说明、费用报销凭证、领取油卡客户抽查清单及责任人任职文件等证据材料证明。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二、 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浙江保监局决定对中华联合浙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浙江保监局决定对周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浙江保监局决定对何国生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