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
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减少大气污染,
青海省工商局对全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油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去年共
抽检433个批次的样品,经检测,合格391个批次,合格率为90.3%;不合格4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9.7%。现已督促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出有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一是招标抽检资格,以确保检测结果公平公正。为确保抽检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省工商局委托第三方,面向社会招标2016年度青海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单位资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设备实力、抽样检验服务能力、综合报价情况等邀请专家进行评标。
二是共享主体信息,以精确数据提高工作效能。汇集全省成品油企业年报信息以及西宁地区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并协调省商务厅共享成品油经营主体年检工作信息,通过部门数据比对,建立了加油站动态监管台账。同时,指导各地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进行摸底,详细记录各站点基本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储油能力、进油渠道等,为做好对重点行业的精确监管奠定了数据基础。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以统一要求开展“四查”。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油品检测指标,按照全省加油站分布的密集程度,划分两家承检机构抽检区域,组织专门力量配合抽样。以社会加油站为重点,按照抽检覆盖面不低于当地社会站点总量的50%的目标,并将去年抽检中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消费者投诉或举报过的加油站点,作为必抽站点,开展了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