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中央采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对稳定市场、改善预期、增强信心、促进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继续蔓延,对我国经济影响更加明显,必须进一步抓好中央确定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稳定生产,稳定就业,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会议研究确定了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抓紧制定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二)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兼并重组。推进重点领域技术进步,制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推动高技术产业化。(三)加大重要物资、资源的国家收储和商业收储力度,增加和充实物资储备。(四)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比重。(五)加快服务业发展。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六)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力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各类教育和培训,把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计划。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策协调,抓紧细化配套措施,并尽快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会议认为,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负,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布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预防和惩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维护被调查者权益,促进统计信息社会共享,有必要对现行统计法进行修订。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燃油税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这距首次提出燃油税改革历经10年多时间。
如果说过去的10年,开征燃油税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那么,最近一段日子,开征燃油税的步伐可谓是“快马加鞭”。
本月20日,发改委称,“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
这距离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不到一个星期。
对于即将开征的燃油税,部分专家表示,一直高涨的国际油价是我国开征燃油税的最大障碍之一,目前国际油价走低对于开征燃油税是很好的时机,这可以减少一些行业的燃油成本压力。
此前曾有消息称,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来替代新征燃油税的说法,但这似乎马上就被财政部公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给否定了,因为《条例》明确指出,“汽油和柴油消费税保持不变,仍按'从量定额’征收”。根据《条例》,成品油消费税中,税率分别为含铅汽油0.28元/升,无铅汽油0.20元/升,柴油0.10元/升。
如果说燃油税的开征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三者有机结合,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三个条件也都已经具备:天时——国际油价跌至50美元;地利——资源定价机制改革成为重点;人和——不同主体利益已经平衡。
公开征求意见,燃油税开征的新步伐已经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