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黄岛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2次会议、黄岛区第一届委员会第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青岛市黄岛区石油天然气长输
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为目前国内第一部区级层面针对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对于管道的外部保护和管道本体保护职责进行了区分,使
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督责任更加明确,理顺了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督的体制机制,同时强调了部门联动,形成了工信、市场和质量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改变了以往单一部门执法震慑力不足的局面,为管道保护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