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年5月5日国家发改委停止接收进口原油使用申请后,今日再有2名“新兵入伍“拿到进口原油使用配额,截止2017年6月14日,全国共计32家企业拿到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累计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在1.02亿吨,后期富海华联 万通石化以及尚能石化仍待公示,届时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将突破达到1.03亿吨,中国地方炼厂原料结构实现转型升级。
淄博鑫泰石化: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会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对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石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5月13日—16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产。2014年加工量72万吨,2015年加工量120万吨,2016年加工量170万吨。该公司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设计
原油加工能力220万吨/年,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
根据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中用油数量的规定,鑫泰石化承诺淘汰自有落后常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倍。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200万吨/年。
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会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对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沂山石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6月7- 9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产。2014年加工量137.5万吨,2015年加工量169.55万吨,2016年加工量147.5万吨。该公司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设计原油加工能力300万吨/年,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
根据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中用油数量的规定,清沂山石化承诺淘汰省内兼并重组落后常减压装置3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300万吨/年,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
上述两家企业进入公示期后,目前国内共计8家企业处于公示期,未来正式获得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只是时间问题。两年之后地炼原油使用申请被叫停,是油气市场改革的自然结果,在经过的不断审核以及获批后,大多数装置以及技术水平较高的炼厂均收到配额许可,而小炼厂由于自身原因未能申请原油配额,而此时国家取消政策红利目的在于倒逼炼厂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同时叫停原油使用申请便于加强后期获批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原油进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