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
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污染物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危害巨大,市场检测需求凸显,因此对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迫在眉睫。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如有任何异议,可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作为近年来重点污染源监测项目之一。寻找一种能监测
水中油污染的检测技术,是石油、水环境等污染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庞大的市场需求加快了检测技术的更新速度。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红外法则以其灵敏度高、分析物质全面的优势占据水中油检测方法的主要地位。当前,我国测定石油类的方法有红外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法、荧光分光度度法等。
作为我国环保行业测定水中油的现行唯一标准方法,红外分光光度法被广泛使用。由于其所使用的萃取剂四氯化碳被蒙特利尔公约列为淘汰物质,我国已于2003年禁止以四氯化碳作为清洗剂和干洗剂。但在《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水中油分析检测中,四氯化碳仍被使用。
为完成四氯化碳的淘汰,我国一直在研究替代的萃取剂和水中油测定方法。2017年12月,《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进行第二次修订。目前正在修订的《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使用
四氯乙烯替代四氯化碳作为萃取剂。
为进一步规范水中石油类的测定方法,《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水质 油类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均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适用于污水中油类(石油类和动植油类)的测定。
通知明确指出,由于四氯乙烯纯度要求高且新修订的方法检出限高,不能满足Ⅰ-Ⅲ类地表水和第一、 二类海水石油类测定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开展其他切实可行的分析方法的研究。检测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将助推水中油检测行业迈向规范化发展。新标准的制定或出台必将给这一市场带来全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