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同时省内不再生产、调入国五标准汽、柴油;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二、国六标准汽、柴油零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部署组织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实施。
2018年9月6日
日期:2018-09-07 来源:陕西省油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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