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际能源网获悉,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中国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橡胶厂丁苯后处理
环保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橡胶厂丁苯后处理环保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19]269号
2019年03月05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拟于近期对房山区发展改革委申报的《关于燕山分公司橡胶厂丁苯后处理环保提标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京房山发改[审]〔2018〕100号)进行批复。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5日-3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办理依据:该项目为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符合《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的项目支持条件。
二、项目名称:橡胶厂丁苯后处理环保提标改造项目。
三、建设单位:中国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四、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橡胶厂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将丁苯橡胶1#、2#、3#生产线工艺尾气处理装置由碳吸附设施改造为催化氧化设施,尾气处理量为85000标立方米/小时。
六、评估情况:经评估,该项目实施后,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效率可达到99.82%,预计年减排VOCs约400吨。
七、项目进展:项目已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处于调试阶段。
八、项目总投资和拟补助金额:经评估,项目总投资为2349万元,拟安排市级补助资金704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补助资金分2次拨付,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70%的补助资金;项目通过清洁生产绩效验收后拨付剩余30%的补助资金。
九、监管主体及办法:房山区发展改革委是项目实施监督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监管。项目竣工后,我委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清洁生产绩效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收回全部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