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即日起至10月底,河南省全面开展瓶装液化
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液化
石油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餐饮企业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到10月底,分为部署、检查治理和总结三个阶段。目前各地各部门已经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10月10日至25日是检查治理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排查整治台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10月26日至30日为总结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排查安全隐患,对各类隐患要一盯到底,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对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业整顿;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设备设施,坚决查封停用;对非法违法生产,坚决关闭取缔。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