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2019年成品油(
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8年第92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9年第二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共有15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11家企业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另外2家企业尚需补充材料。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6日— 12月1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附件一: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附件二: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需补充材料
2019年12月6日
附件一
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佳木斯市亿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阿尔法(江阴)沥青有限公司
3、福建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5、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6、舟山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7、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8、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9、东营奥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0、龙口港海惠工贸有限公司
11、广东海塑誉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二
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
1、周大福能源(舟山)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油库规模相关文件
2、成都欧源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
(1)银行授信额度
(2)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