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407号,下称407号通知)的规定,我部对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第407号通知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8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5日17:00点前以个人或企业实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序号 企业名称
1 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 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
3 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5197740/ 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邮箱:liqian76@mofcom.gov.cn;chenxi@mofcom.gov.cn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