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中宁县、海原县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公交车辆成品油价格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建发〔2016〕20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建发〔2018〕751号)相关要求,中卫市2018年(第二批)公交车补助标准为824.6元/标台,其中:中宁县补贴87.9标台,海原县补贴74.9标台,两县共计补贴162.8标台;中卫市2019年公交车补助标准为6155元/标台。其中:中宁县补贴68标台,海原县补贴74.9标台,两县共计补贴142.9标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中宁县、海原县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或网上留言等方式,向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反映,我们将认真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的,将取消两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 0955—7666327 0955—70167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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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中卫市交通运输局5楼516号
附件:中宁县、海原县2018年(第二批)、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