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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宝鸡钢管-宝鸡专用管2023年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汽车运输服务

日期:2023-09-14    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国际石油网

2023
09/1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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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宝鸡钢管 中国石油 石油工程

宝鸡专用管2023年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汽车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BSG-scbzfwzx-2023-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专用管2023年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已由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2.项目概况: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2023年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汽车运输工作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实,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3.此次招标发运量约5000吨。采取订商定价方式,合同结算数量则根据合同最终发运量为准,总金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10%。

2.4.最高限价:总计261.00万元(含9%增值税。详见:招标一览表)。

2.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订单承运及其他费用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人承揽的钢管产品订单,其中运输方式为汽车,交付方式为点对点的订单,承运人需承担钢管拉运至用户指定地点,承运人以运费一票结算。

2.7.运输项目:依照招标人承揽的订单为准。

2.8.运输终点(区域):详见:招标一览表。

2.9.交货期:依照招标人承揽的油田订单约定的交货期为准,原则上为订单确认后25天。

2.10.特别说明:

2.10.1招标人承揽的订单均为与我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的客户。

2.10.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并设单价最高限价(控制价),报价含9%增值税及相关税费、运费、服务费、保险费、装车加固保护用材料费、杂费。

2.10.3依照招标人招投标管理规定,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方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及时补偿,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拟中标金额的10%(以万元为整数四舍五入收取),缴纳方式为电汇,缴纳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如果中标人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通知招标代理人沉没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12个月内有权不让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2.10.4其余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瓜州县柳沟至县城天然气管网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资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运输相关业务,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发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车辆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第三方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不少于5辆(附相应数量的有效的车辆行驶证),配备车辆产权为自有或实际控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车辆产权证或车辆租赁协议);

3.7.投标人须给本公司在册员工办理社保。(提供员工名册及参保证明);

3.8.投标人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9.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10.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如提供资料有造假行为则该投标人将被列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失信投标人,三年无法参与公司投标工作。

3.11 其他要求:

3.1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确认函及标书费缴纳凭证发招标人邮箱(15419218@qq.com),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强调:需以对公账户支付,且转账务必备注为XX项目标书费)

5.3招标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部长办公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供。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侯晓辉

联系电话:13759740530

备注:需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快递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邮编:721008

联 系 人:时嘉华

联系人:侯晓辉

电    话:09173398522

电话:13759740530、0917-3398564

传真:0917-3398564

电子邮件:1541921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附件:投标确认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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