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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3-2024年石油专用管材、钻井及采油产品公路运输项目

日期:2023-10-24    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国际石油网

2023
10/2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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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石油 石油装备 渤海装备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3-2024年石油专用管材、钻井及采油产品公路运输项目

项目编号:BHZB-ZGYS-20231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石油专用管材、钻井及采油产品的公路运输服务集中招标,履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本招标项目采用招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若干入围物流商,不涉及采购量分配。各托运人根据各项产品实际发货需要确定运输方案,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内,组织入围服务商通过设密邮件的报价方式定商定价,并与成交物流商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2.2服务地点:主要发货地点为天津大港区、河北青县等,主要收货地点为中石油、中石化各油田(大庆、长庆、大港、吉林、新疆、冀东、胜利等)井场及库房。起运地和目的地详细地址根据各项产品实际发货需要确定。

2.3服务期:每批货物在托运人要求时限内送至目的地 。

2.4 履约保证金: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形式为现金/保函。

2.5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承运人获得收货人书面收货文件后,承运人将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货人收货文件交付托运人处挂账,托运人优先使用承兑汇票付款,其中:标包一托运人挂账3个月后启动付款程序,2个月内以承兑方式付清;标包二托运人挂账5个月后启动付款程序,以商业承兑方式付清;标包三、四、五托运人挂账6个月后启动付款程序,1个月内承兑方式付款。以电汇方式付款的,付款日期不早于汇票到期日期。

2.6资格预审合格有限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7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5个标包。各标包设行最高限价(含税等相关费用),且不允许缺漏项。标包明细详见下表:

标包一:油套管及相关产品公路运输

起运地为天津石油专用管分公司、沧州各加工厂(含青县二厂),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陕西省、甘肃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地区指定地点。

标包二:钻杆及相关产品公路运输

起运地为河北青县或其它钻具储存现场,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陕西省、甘肃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天津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地区指定地点。

标包三:电泵、工业泵、电缆、钻具、钻头、钻铤产品运输

起运地为天津大港,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地区指定地点。

标包四:抽油机、抽油杆、抽油泵产品运输

起运地为天津大港,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地区指定地点。

标包五:抽油机产品运输

起运地为河北青县,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山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天津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地区指定地点。

2.8 价格构成

此次公路运输服务采购分两个阶段:1、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确定为入围服务商;2、各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发货需要确定运输方案,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组织入围服务商通过设密邮件报价方式定商定价(报价不得超过托运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并与成交服务商签订运输合同。

(1)最高限价含9%增值税、燃油费、人工费、货物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货物防护费用等相关费用。其中标包二、四、五发生多地点卸货时,卸货地之间距离超过100公里时,每增加一个卸货地点,每车运费增加800元/地,如发生卸车费用由物流公司代垫,经办人确认,注明于路单按含税金额与运费一并结算。

(2)标包三:1、承运车辆非特殊注明一律为平板货车,使用特殊车辆(同时满足货箱宽度>2.5米,货箱高度<1.5米)运费价格相应增加0.03元/吨/公里。2、单车货值100万元及以上保险费由托运人承担,货值和保险费标注在路单上与运费一并结算。3、托运人原因造成承运人压车,托运人按照900元/日支付承运人费用。

(3)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

2.9技术要求:

1、车辆要求

①标包一、二:使用高栏(短途车辆可使用平板带料框)挂车运输,车辆两侧车厢必须能够打开,车厢内垫枕木(草把子)方便抓管机装卸,并预防抓管机在操作过程中损坏车辆,两侧箱帮或立柱结实可靠(有叉杠更佳)预防在装卸车与行驶过程中出现鼓帮、开箱帮造成货物散落。

标包三、四、五:采用平板车运输,货箱长度不得小于9.6m,车体高度不得超过3.8m,可拆卸货箱栏或货箱高度不得超过1.6米,能够确保所装货物平稳,无弯曲,无侧滑,不得造成货物表面破损或脏污。

②车辆其他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2、承运人应按照发运人通知,在规定时限内组织车辆及人员满足发运人货物运输需求。承运人不得以单趟货物重量达不到车辆额定载荷为借口或理由拒绝、拖延运输,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3、承运人必须自行做好货物防护和保护措施,防护和保护措施必须满足发运人要求,以保证成运货物在长途运输中完好无损。

4、因承运方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伤的,经发运人鉴定可以修复的,承运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经鉴定不能修复必须予以报废或者修复费用远大于报废所发生的费用的,承运人除须按照货物原值进行赔偿外,还须承担全部损失。

5、车辆自起始至到达目的地整个过程中,车牌、车型必须保持一致,否则收货方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损失全部由承运方承担。该车辆一旦出现故障,须取得托运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合格车辆。承运人负责指导装车,确保车辆装载货物的安全可靠。

6、承运人应保证所提供车辆机械状况良好,各种证件齐全。从事车辆运行的驾驶员须经正规培训,证照齐全,并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在发运人厂区内严格遵守发运人的Q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防疫要求,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7、抵达目的地后,承运人负责货品的现场交接,并签署《发运清单》。随车返回后,经发运人核实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如发生卸车费用由物流公司代垫,经办人确认,注明于路单按含税金额与运费一并结算。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招标货物运输服务工作的承运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体系证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查询网站截图。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4业绩要求:申请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所投标包产品运输业绩汇总表(标包一、二须提供钢管公路运输业绩汇总表),标包三、四、五须提供钻井类或采油类设备公路运输业绩汇总表),表后须附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发票复印件(可隐去关键信息,标的物及金额部分不可隐去)。

3.5信誉要求: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16日18:00:00 时至2023年8月21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5.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方式。

6.1.1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应在5.2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刘宏琴

电 话:0317-2577777/18730703570

九、标书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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