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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含泥砂原油资源化回收技术服务(曙光处理站焚烧工艺)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7    来源:中国石油招投标网

国际石油网

2024
06/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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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辽河油田 曙光处理站焚烧工艺 含泥砂原油

含泥砂原油资源化回收技术服务(曙光处理站焚烧工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030217FS0419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环境工程公司) 含泥砂原油资源化回收技术服务(曙光处理站焚烧工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环境工程公司油泥处理业务曙光处理站采用焚烧工艺处理部分油泥,为保障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该工艺能够持续稳定运行,需专业队伍为本项目提供运维服务,具体工作包括原料厂内倒运、焚烧设备运行与维护及焚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焚烧处理后残渣合规贮存、提供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及服务,以及提供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等相关设备与设施的配套服务。暂估工作量1.05万吨。资金来源:成本计划,计划文号:油辽环发〔2024〕9号,暂估金额:1837.5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曙光油泥处理站焚烧处理装置运维服务,包括原料厂内倒运、焚烧设备运行与维护及焚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焚烧处理后残渣合规贮存、提供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及服务,以及提供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等相关设备与设施的配套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750元/吨(不含税)。(三)工作量暂估油泥1.05万吨,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要求

1.生产工艺:使用车辆将曙光油泥处理站油泥储池内的原料拉运至焚烧工艺现场,挖掘机和铲车配合对其进行初步分拣、破碎、成型,随后物料由皮带输送机送至焚烧设备进行焚烧,焚烧后的残渣经冷却后由出料装置排出,焚烧后的烟气经二次燃烧、旋风除尘、急冷降温、布袋收集、吸收净化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循环使用。中标人需承诺按下图工艺要求配备车辆和提供生产所需化学药剂,且不得使用危险化学品。

附件1

2.本项目允许人员分包(具体分包工作为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分包前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中标人需保证处理后剩余固相石油烃总量≤2%,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按变化后要求进行调整。运维过程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标准要求。项目验收时如一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委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再次检测,该检测结果作为最终判断依据,检测费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需处理至合格后方可结算。若达不到以上要求,除需按照以上质量要求重新处理至合格外,还需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处罚、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及时维护且要满足招标人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连续稳定运行。负责停产期间的设备保养及看护工作,负责日常残渣、烟气的化验与监测工作。出现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同时按受到损失和处罚金额的2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中标人要配备专职QHSE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运维期间要全程进行监护,负责做好生产过程记录等应建资料的建立、填报工作,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人员,如需变更,变更前向招标人提供书面申请。

6.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及化验场所,但中标人不得在场所乱堆乱放清理物,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二次污染或环境污染事件,中标人应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并赔偿相关损失,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按受到损失和处罚金额的2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符合油田公司及属地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项目实施地点具备危废贮存和原料配伍条件,具备VOCS收集处理功能,同时提供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达到与地方政府平台联网运行。

(二)本项目执行的服务标准、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按变化后要求进行调整。规范如下(但不限于以下):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7300)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HJ 1205)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四)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 件1)

3.5(五)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六)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6月28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5863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39

电子邮箱:liuning4@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6月17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rar

附件: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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