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打击整治黑加油站和非标准成品油的公告。
文件提出,整治内容:
1.成品油经营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资质并合法有效,方可从事成品油经营;
2.成品油质量须符合相应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3.严禁无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成品油;
4.严禁非法改装油罐车(船),严禁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禁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行为;
5.严禁使用未经检定的成品油计量器具,严禁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行为。
原文如下:
关于打击整治黑加油站和非标准成品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彻底消除非法加油站(点、车)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临沭县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和非标准成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
1.成品油经营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资质并合法有效,方可从事成品油经营;
2.成品油质量须符合相应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3.严禁无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成品油;
4.严禁非法改装油罐车(船),严禁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禁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行为;
5.严禁使用未经检定的成品油计量器具,严禁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行为。
三、违反事项
凡违反上述公告事项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我县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和非标准成品油工作,积极举报违法销售行为,举报电话为:12345。
县黑加油站和非标准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