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
文件提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需参加年度检查工作。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年度检查需完成《2024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2024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填报工作。
文件要求,成品油进销存数据是年检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需每月5日前在系统填报上月数据。未完整填报2024年每月成品油进销存数据的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将不予通过。
详情见下: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5〕37号)要求,为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填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需参加年度检查工作。
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年度检查需完成《2024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2024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填报工作。
二、年检材料
(一)陆上加油站
1.登录“深圳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登记表(网址http://cpy.commerce.sz.gov.cn/Index.aspx),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及《加油站依法依规经营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到材料附件,操作步骤见附件2。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营业执照》;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排污许可证》;
6.2024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成品油进销存,油品来源情况,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7.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8.成品油供油协议;
9.加油站近期(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
(二)水上加油站
1.登录“深圳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登记表(网址http://cpy.commerce.sz.gov.cn/Index.aspx),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及《加油站依法依规经营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到材料附件,操作步骤见附件2。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营业执照》;
4.船舶检验证书簿;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经营企业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6.2024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成品油进销存,油品来源情况,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7.2024年度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表(附件1);
8.成品油供油协议;
9.加油船近期(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
(三)成品油批发、仓储
1.登录“深圳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登记表(网址http://cpy.commerce.sz.gov.cn/Index.aspx)。
2.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只需完成登记表填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每月需填报成品油进销存数据;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每月需填报成品油入库、出库及库存数据。
三、年检程序
(一)材料上报
1.将年检材料上传至深圳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签字需正楷手写或签章,以PDF格式扫描原件后上传。
2.须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邮寄或自行送达深圳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地址: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1203室)。
(二)审核方式
1.市商务局会同各区商务部门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对等方式开展年检工作。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随机抽取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2.对于通过年检的企业,我局将在局官网予以通告,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企业,在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并通报相关部门。
3.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或不再具备成品油经营条件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时限要求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前,须完成系统填报。
2.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于2025年4月15日前,须完成系统填报。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登录系统后需先完善基本信息,信息不完善将无法进行年检申报。企业名称需使用规范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成品油进销存数据是年检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需每月5日前在系统填报上月数据。未完整填报2024年每月成品油进销存数据的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将不予通过。
(三)各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等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专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表
2.深圳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企业端使用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3月6日
(咨询电话:业务咨询88101050;技术咨询881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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