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赣应急字〔2022〕49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九应急字〔2022〕117号)及《关于调整部分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有关工作的通知》(九应急字〔2023〕147号)的规定,经过企业申请、评审单位评审、组织单位审查、定级单位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瑞昌范镇加油站拟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至公示发布日期后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之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瑞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危化)(联系电话:0792-4811928)。
瑞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