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1、进一步明确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2、进一步明确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的依据;3、明确现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4、进一步加强行业内部管理;5、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步苗族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昕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出租车运价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当前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根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施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消〔2006〕69号)文件精神及成品油价格调整时有关文件规定,参照《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邵阳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标准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邵市发改价调〔2018〕3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周边县、市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和燃油附加费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一)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发改价商〔2018〕3号)中“明确92号汽油价格在6.3元/升的15%范围内波动时,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1元/车次,并入起步价,白天起步价为5.00元/2公里,夜晚起步价为6.00元/2公里,”现修改为“原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计入调价成本,并入起步价,白天起步价标准为5.00元/2公里,夜晚起步价标准为6.00元/2公里。”
(二)里程价:按现行规定不变。白天超过2公里1.60元/公里;夜晚超过2公里2.00元/公里。
(三)返程空驶费:按现行规定不变。单程超过10公里在原收费基础上加收50%的回程放空费。
(四)停车等候或低速行驶时:按现行规定不变。时速低于12公里(含12公里/小时)时按1元/3分钟时程并计收费;停车等候按低速计时收费。
(五)过桥、过路费:按现行规定不变。由乘客承担。
二、进一步明确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的依据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发改价商〔2018〕3号)中“明确92号汽油价格在6.3元/升的15%范围内波动时,对燃油附加费采取临时价格干预,不再召开听证会,由我局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对燃油附加费予以适当上浮或下调。”修改为“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的确定,依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施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消〔2006〕69号)及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中有关规定调整”。
三、明确现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
根据当前成品油价格上涨情况,并结合我县实际,现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确定为:在现行白天起步价为5元/2公里,夜晚起步价标准为6元/2公里之外,当92号汽油零售最高价在6.04元/升至9.26元/升之间时,可对搭载巡游出租汽车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收取应采取表内计收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内部管理
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自觉执行好价格政策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拒载、甩客、宰客、不打表、擅自涨价等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未计入计程计价表的不得收取,严禁表外加收燃油附加费。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