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宁锦宏加油站等4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注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范围 | 许可证有效期 |
1 |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宁锦宏加油站 | 桂南安WH经字[2022]000307号 | 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尚需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的,凭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经营。) | 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
2 | 南宁市鑫浩达化工有限公司 | 桂南安WH经字[2023]000086号 | 1.剧毒化学品:氯(1381)、氰化钠(1688)、氰化钾(1686);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硫磺(1290)、氯酸钠(1535)、氯酸钠溶液(1535)、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3)、硝酸钠(2311)、高锰酸钾(813)、硝酸(2285)。 (无仓储,店面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若需仓储和零售店面,需另行申报。尚需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的,凭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经营) | 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3 | 桂南安WH经字[2025]000036号 | 汽油(1×50m³)(1×40m³)、柴油(1×50m³)(尚需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的,凭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经营。) | 2025年2月7日至2028年2月6日 | |
4 | 广西础能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桂南安WH经字[2024]000119号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重铬酸钠(2820)、重铬酸钾(2817)、重铬酸铵(2815)、一甲胺[无水](2550)、硝酸钾(2303)、硝酸镁(2309)、硝酸钠(2311)、硝酸铅(2319)、硝酸铯(2321)、硝酸锶(2327)、硝酸锌(2331)、硝酸银(2340)、锌粉(2358)、硝基甲烷(2267)、硝酸(2285)、硝酸钡(2288)、硝酸钙(2294)、水合肼[含肼≤64%](2012)、氯酸钾(1533)、氯酸钠(1535)、镁(1572)、钠(1582)、硼氢化钾(1605)、硼氢化钠(1608)、六亚甲基四胺(1375)、硫磺(1290)、铝粉(1377)、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3)、过醋酸(926)、过氯酸(798)、高氯酸铵(799)、高氯酸钾(803)、高氯酸钠(806)、过氧化钡(867)、过氧化二异丙苯[52%<含量≤100%](883)、过氧化钠(898)、发烟硝酸(724)、2,4-二硝基苯酚[含水≥15%](593)、1,2-乙二胺(2572)、硝化棉(2208)、高锰酸钾(813)。 (店面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若需仓储和零售店面,需另行申报。尚需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的,凭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经营) | 2024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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