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内蒙古采油厂等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公顷) | 使有期限 | 土地利用现状 |
1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内蒙古采油厂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油气田勘探建设项目(芨探1井) | 阿拉腾朝格苏木 | 钻井及临时道路 | 51.0648 | 自 2025年10月30日 起 2027年3月17日止 | 农用地、未利用地 |
2 |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 塔木素布拉格苏木恩格日乌素嘎查硅石矿3区勘查 | 塔木素布拉格苏木 | 槽探、钻探临时道路 | 0.8578 | 自 2025年10月10日 起 2026年10月9日止 | 未利用地 |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使用后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阿拉善盟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
单 位:阿拉善右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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