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青海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细则》目的,明确了适用主体及职责分工。第二章成品油批发仓储备案管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规定了对本省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开展备案管理工作要求。第三章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明确了各级商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在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分工,以及本省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项和流程。第四章企业经营规范章节主要明确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禁止事项。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我省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流通监管的工作分工及主要方式。第六章智慧监管章节明确了相关部门在青海省成品油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主要职责,规定了智慧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制约事项。第七章应急保供按照《青海省成品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要求,明确了各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成品油应急保供工作职责、基本流程、核心要素,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引导省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快建立健全成品油调度协调应急机制。第八章法律责任明确了违规追责处罚事项。第九章附则作出名词解释和印发事项。附件为《青海省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办事指南》,详细介绍了本省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办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格式模板。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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