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的最新消息,从今年9月1日起,民航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再度提高。这是2005年8月民航国内航线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第二次提高征收标准。
调整后,800公里以下航段的燃油附加费
从原来的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征收实行优惠: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50元。
在这项政策出台前已经购买了九月份以后机票的旅客将不再补收。
据了解,2005年3月份以来,国内航油价格已经上调了5次,上涨幅度接近50%。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形势下,国外航空公司在其国内航线上也随时调整着燃油附加的征收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