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油发展)与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银行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就40万吨/年煅后焦余热综合利用CDM项目举行签字仪式。这是中国海油首次在石化领域与国外买家达成CDM项目协议,也是我国在石化领域进行的为数不多的“碳交易”。
煅后焦余热综合利用CDM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海油发展拟从国外引进目前国际最先进的余热回收设备,对惠州炼油副产品石油焦煅烧后的余热加以利用,产出的蒸汽、电力可供中国海油其他项目使用,在降低运行成本的同时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据介绍,签字仪式结束后,该项目将正式进入申报及注册阶段,接受国内、国际CDM主管机构的逐级审核。
该项目的买方麦格理银行是澳大利亚排名首位、世界排名第七的投资银行。“近两年,我们在中国市场签订的CDM项目年减排量多为十几万吨,相比之下,39万吨年减排量很可观。”麦格理银行高级经理顾培培直言。
记者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个CDM项目在运行,主要集中于电力和新能源产业。对于中国海油推进CDM战略的举措,国家发改委气候司CDM项目官员陈波表示很期待。他说,未来政府对企业生产排放量的限制会越来越多,“碳交易”、“碳金融”将伴随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完善成为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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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CDM
CDM是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的简称,可译为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已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需在2012年前实现各自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较高,完成任务难度较大,于是各国约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二氧化碳减排量的方式来履行减排义务。具体做法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数额可以被发达国家作为履行其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发展中国家则可以通过这种“碳交易”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同时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减排成本。
2002年,中国第一个CDM项目落户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年减排量为5.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