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31日闭幕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装备制造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在“十一五”期间大力推动集团公司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使之成为中石油集团公司未来5年的主营业务之一,中石油集团公司计划规划部门经过多方调研,制定出了“十一五”期间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四方面宏观支持政策。这四方面支持政策是:
推进联合重组。针对目前装备制造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业集中度低等突出问题,集团公司将逐步推进企业间联合重组。鼓励相关制造企业采取资产重组、相互持股、托管、联合采购等多种方式进行横向联合,对企业提出的重组联合方案,集团公司将加快论证审批节奏。对联合重组方案中涉及资产、人员、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事项,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将积极协调解决。同时,加大对重组企业的投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投资项目,并提高集团公司资金投入比例。
支持关键装备开发。针对目前研发资源分散、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的情况,集团公司将加大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以龙头企业和专业院所为主体建立装备制造研发中心,加大对研发中心大型科研设备更新改造及软件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制约油气主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装备,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明确牵头单位,联合相关企业共同研制,对关键技术装备的产业化项目,集团公司投资比例不低于50%。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专家和高级技能人才的待遇,对在重大装备研发与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
鼓励使用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针对目前自主研发制造的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难的现状,集团公司将鼓励企业购置和使用自主研制的重大技术装备。对购置首台样机的内部企业,集团公司投资比例不低于70%。加大对处于推广应用阶段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支持力度,对购置该类装备的内部企业,集团公司将优先安排投资计划,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协调制度。集团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与协调,为装备制造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集团公司对装备制造业务的总体规划与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内部市场管理协调制度,强化供应商网络管理,严格内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同等优先原则,鼓励使用内部产品。加强产品出口的统一协调,发挥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两个积极性,优先组织内部产品出口。加强装备进口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对内部具备生产能力、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的装备原则上不得进口,对确需进口的重大成套装备及关键技术引进,要借鉴三峡工程的装备引进经验,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引进单位和内部研发制造企业联合实施,提升同类产品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