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东、北非的产油国政府在立法和合同方面加强了对油气开发项目的控制。伊朗新总统内贾德上台后,数次强调国内公司在重要的石油业竞标中享有优先权。尼日利亚讨论修改了关于开采近海油田的条款,根据修改后的条款,外国石油公司的收益将大大减少。2006年8月初,阿联酋从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手中接管了一个近海油田,结束了与该公司持续45年的合作。阿尔及利亚政府于2006年7月通过一项法律草案,提出对石油公司的利润额外征税,并要求国家石油公司在上游项目中至少拥有51%的股份。2006年8月,乍得政府宣布全面评估石油合同,以确保增加其在石油产量中所占的份额。在中亚,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起,开采石油的资源使用税率将从6.7%提高到27%;开采凝析油的资源使用税率从18.5%提高到64%。哈萨克斯坦政府也出台相关措施,赋予国有能源企业优先权。在输出国中,俄罗斯对油气资源的控制和战略调整力度最大,出台了诸多加强对战略性资源控制和加强对能源公司征税管理的政策。到目前,俄罗斯已有超过50%的能源生产掌握在政府控股企业手中。俄政府禁止外国公司参与其具有战略意义的油气田开发竞标,只有俄方控股至少51%的俄罗斯公司才有资格参与竞标。2005年,俄罗斯公布了一批禁止外资介入的油气战略资产名单,特别是石油储量超过1.5亿吨的油田和天然气储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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