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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汴物流通道新建工程沥青采购招标(京港澳高速-中牟开封交界)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0-04-19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石油网

2010
04/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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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汴物流通道新建工程(京港澳高速-中牟开封交界)(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交通〔2009〕1275 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和银行贷款。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人”)受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境内,路线全长约32.063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新建,同时配套实施完备的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
2.2本次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对应的路面施工合同段石油沥青(吨)改性沥青(吨)起迄桩号交货地点
ZBLQ-1ZBTJ-1749736K0+000~K2+300对应土建标段沥青拌和站
ZBTJ-219482286K2+300~K8+500
ZBLQ-2ZBTJ-314431560K8+500~K13+000
ZBTJ-420552388K13+000~K19+500
ZBLQ-3ZBTJ-519022173K19+500~K25+500
ZBTJ-620742397K25+500~K32+063

2.3本次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应满足本项目土建标段实际工期需求。
备注:若某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招标人提供的计划及时供货,招标人有权从其他中标单位中调剂供应,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力。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如下资格: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4)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部颁标准规定的沥青全套试验设备及相应能力、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
(5)近三年在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2万吨(单个合同不少于2000吨)。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道路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2)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3)国际生产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4)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2)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分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申请须单独编制申请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0 年 4 月19日至 2010 年 4 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ISO质量认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郑州市金水路24号(金水路与文化路交汇处西北角)润华商务花园G座A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为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4日10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 2010 年5月4日 8 时3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郑州市嵩山饭店5号楼5层会议室(郑州市嵩山路与伊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电话0371-67178888)。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日报》、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http://www.cnbidding.com.cn)和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www.zzjtj.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招 标 人: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55号
招 标 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道20号
招 标 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14号
招 标 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23号
招 标 人: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抚河北路16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路24号
联 系 人: 秦先生、孙女士
电    话: 0371-65528292、65528295
传    真: 0371-65528295
网    址:www.hnwxzb.com
 
 2010 年 4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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