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局呼兰沥青储运站5000吨沥青储存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局呼兰沥青储运站,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公路局补贴、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局呼兰沥青储运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呼兰沥青储运站5000吨沥青储存工程施工及修复缺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000吨沥青仓储罐及配套管道、基础工程。
合同段 |
位置 |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
01 |
呼兰区东风路137号 (黑龙江省公路局呼兰沥青储运站院内) |
5000吨沥青仓储罐及配套管道、基础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6月11日至2010年6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1楼(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5日1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分至1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8楼。
5.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标段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现金(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0年7月2日。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采购招标网及黑龙江交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局呼兰沥青储运站
地 址:呼兰区东风路137号
邮政编码:150501
联 系 人:董伟
电 话:0451—57311142
传 真:0451—5731557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1楼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曹 甦
电 话:0451-55553997
传 真:0451-55553978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