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地区2010年度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资金100%,招标人为白城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标段 |
路线名称及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拟建规模 (KM) |
建设地点 |
BC04 |
珲乌公路K917+000-K920+000 K923+500-K933+975 |
橡胶沥青碎石封层,路面病害处理 |
13.475 |
白城市 |
2.2 预计工期:2010年7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或二类乙级资质,近5年内在吉林省内完成过累计完成不少于9公里的一级或一级以下公路橡胶沥青碎石封层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2010年养护工程施工中与其他养护工程项目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施工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对拟投标段的报价不得高于企业注册资金的5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要求,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白城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白城市青年南大街7号 |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
邮 编: 137000 |
邮 编:130021 |
联 系 人: 文玉斌 |
联 系 人:车万里 |
电 话: 0436-3260029 |
电 话:0431-85368866 |
传 真: 0436-3222260 |
传 真:0431-85368866 |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