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油网 » 石油行业资讯 » 中国石油资讯 » 正文

商务部:将对成品油进口配额再分配

日期:2010-07-15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作者:中国石化新闻网

国际石油网

2010
07/15
09:1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调整安排的公告》,对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进行调整,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口量进行再分配。这是商务部第一次给未获得201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备案的地方企业重新审批的机会。

为支持扩大进口,未获得201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备案的地方企业,可于2010年7月20日前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2010年申报资料已于2009年11月15日截止,商务部此次重启了申请程序。

9月30日前,商务部将对老企业和新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进口配额的追加和分配;连续两年获得配额但未开展进口业务的企业,将自动丧失进口资质。

根据商务部之前规定,自2010年起,内、外资企业申领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实行统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外贸司报送申请材料。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409万吨。

返回 国际石油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