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田县2010年一般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于田县交通局,招标人为于田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等级/内容 |
备注 |
于田县2010年一般农村公路通达工程 |
40.30 |
四级、路基、路面、结构物 |
第一合同段 |
于田县2010年一般农村公路通达工程 |
44.90 |
四级、路基、路面、结构物 |
第二合同段 |
3、投标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丙级 (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二、售标事项:
1 请于
2 每个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收成本费¥1000元。
三、开标事项:
3.1该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投标保证金(现金);监理标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标投标保证金(现金)。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网、和田信息港及《和田日报》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地 址:于田县文化路 地 址:北京西路60号
邮政编码:848400 邮政编码:8480000
联 系 人:阿力木江 联 系 人:丛焱
电 话:13150432666 电 话:0903-2032088 13999656199
传 真: 传 真:0903-203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