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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行业:绝不能放松安全这根弦

日期:2010-09-03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石油网

2010
09/03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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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石油化工

   7月中下旬,国内石油和化工领域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事故,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损失,同时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7月16日发生在大连某油库输油管爆炸,到7月28日发生在南京的丙烯爆炸和吉林市的7000多只化工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中的事故,短短的12天时间里竟然出现三起后果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特别是业界的关注和反思。虽然这几起重大事故的最终结论还有待国家安监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和认定,但是对于正在生产运行着的数万家石油和化工企业而言,警醒和反思也是必要的,安全生产是每时每刻都必须绷紧的弦

    探究原因重在警示未来

    针对上述情况,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万世波。万世波曾就职于吉林化学工业公司,上世纪70年代中期调到原化工部化肥司,从1986年起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曾任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副司长,对化工安全管理有着较深的研究和实际工作经验。

    据万世波分析,12天内连续发生三起重大安全事故,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在我国石油和化工发展史上前所未有。虽然事故的发生各有其客观原因,但是从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这两个层面上讲,做得都很不到位,其中有些事故的原因实在是低级错误,如果平时管理到位,基础工作抓得紧、抓得好,应当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故。万世波认为,全行业和主管部门确实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尽量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任何一项工业生产,尤其是化工生产,完全彻底地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但是将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点是完全有可能的,这才符合自然辩证法的一般规律。

    既然要将化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至最低点,那么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我国对安全事故的分级和界定方法,从而使全社会更加重视安全事故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万世波告诉记者,按照2007年4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相关规定,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被认定是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以上至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至100人以下,或一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被认定是重大安全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至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或一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被认定为较大安全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为一般事故。需要说明的是,在每一事故等级中,三个因素中任意出现一个就可按照国务院令的规定认定其事故等级,而不是三个因素都凑齐时才被认定。万世波表示,对安全事故的类别进行分级分类,是为了详细划分事故的危害和造成的损失程度,并且依据事故的危害和损失程度,决定应该由哪一级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对事故类别的划分标准,万世波专门收集并分析了建国以来到去年底,国内因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引发的安全事故的数量、种类、原因等。分析表明,在建国以来的60年发展历程中,我国因化学品的使用、储存或运输而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大致有32起。这32起重特大事故共造成722人死亡,受伤近4000人,经济损失也特别巨大。不仅如此,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首先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使群众产生恐慌情绪,同时还对死亡者的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其亲属造成心理上的创伤。因此,全社会和广大生产企业必须要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强化和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

    万世波从统计分类的角度对事故案例作了详细分析。他说,从32例事故的类别看,爆炸事故20起,占62.5%;火灾事故7起,占21.9%;中毒事故5起,占15.6%。其中火灾、爆炸事故就发生了27起,占到84.4%,说明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率相当高,应当引起全行业的重视。最近发生的三起化工事故,有两起都是爆炸,而且后果都十分严重。

    从事故场所看,发生在生产(使用)装置区的18起,占56.2%;发生在储存装置区的是7起,占21.9%;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是7起,占21.9%。可以说,超过一半的安全事故是发生在企业的生产装置区,这一区域既有原料,也有产品,还有当班员工,所以对生产装置区要特别给予关注。而最近发生的三起事故均与生产(使用)区域有关。

    从引发事故的物品看,因油品(包括原油、成品油、液化气)引发事故的是12起,占37.5%;氨及与氨有关的生产事故引发的是7起,占21.8%;有机过氧化物引发的事故是3起,占9.4%;液氯引发的事故是3起,占9.4%;石化生产引发的事故是3起,占9.4%;其他事故引发的占4起,占12.5%。可见油品引发的事故依然占了1/3还多,油品的安全问题值得业界重视。

    从事故原因看,属于违规、违章的事故是19起,占59.3%;属于设备、设计的事故是10起,占31.2%;其他原因的事故是3起,占9.5%。这组数据表明,违规、违章的确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何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十分重要。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感到,这是一组较为客观且详实的行业安全生产的统计数据,对认真分析行业生产特点和物料特性,有所针对性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作为化工安全专家,万世波也希望广大企业和有关部门今后继续做好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

    四种化工物品需业界关注

    依据数十年对化工安全事故分析得到的若干组数据,万世波提出全行业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当重点加强对四种化工物品的关注和管理。具体讲就是,要关注油品(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氨、氯、有机过氧化物这四种化工行业常用或经常接触的物品。在总结的32例化工安全事故中,上述四种物品发生事故的比例占到78.1%,而其他事故只占21.9%。万世波表示,四种物品事故发生比例之高,决不能掉以轻心。

    石油和化工行业生产区域的特点特性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而这四种化工物品基本上都具有这些特点特性。万世波说:“凡是与爆炸有关的事故,基本上无法进行扑救,只能任其炸光后自灭,特别是汽油、柴油和天然气,一旦发生爆炸,根本没有办法解决,所以,与油品有关的物品必须作为管理的重点。”

    万世波接着介绍说,氨及与氨有关的事故,所产生的后果也十分严重。而且氨生产系统中造气炉的温度极高,达到1100摄氏度,氨合成设备的压力有的达到32Mpa,如果装置出现一个针眼大的洞,压出的气体如同枪镗射出的子弹,杀伤力极大,因而危险性也极大,需严加防范。同样,氯及与氯有关的事故也发生过多起事故,比如,2004年4月16日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碱分厂的爆炸事故,就是发生在液氯储罐这个装置上,致使9人死亡,当地15万群众被迫连夜转移。万世波说,氨和氯气一旦被没有任何准备的人吸入,就如同在嗓咽部位瞬时塞上了东西,马上就不能呼吸,随后便一头栽倒在地,往往来不及抢救。然而,多数化工企业又都离不开氨或氯的使用。所以,各企业应当加强对氨和氯的生产、使用与管理。再一个是有机过氧化物,包括双氧水、过氧化甲乙酮等,因其物品自身极易分解、易燃易爆,所以对此类物品不可掉以轻心。

    就油品生产现状而言,万世波说,目前国内炼油企业的能力逐年增加,动辄就是上千万吨的炼油能力,而且装置相对集中。再有,去年全国原油炼制能力已经达到3.8亿吨,且全社会对汽柴油、天然气的使用量也越来越大,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必须要需要特别关注这一领域的安全问题。氨和氯的产量也逐年增多,去年合成氨总量达到5136万吨,纯碱2001万吨、烧碱1890万吨,因此,与之相应的氯的产量也随之提高。有机过氧化物的产量和使用量也不断增高。万世波特别强调,这些被业界看好的物品,在保证生产的同时,也潜在着安全问题,将这四种物品管理好、使用好,既是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更是广大企业的基本工作。

    安全工作重在基础和监管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建设、健康发展最基础的工作和最基本的保证,这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夯实基础。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早在1978年,当时的化学工业部就曾制定了安全生产的“三基”工作方针,即基础、基层、基本功。对此,万世波作了介绍。

    他说,所谓基础,是指抓好企业的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使之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意识。事实证明,只有主要负责人强化了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企业的各级管理部门、生产岗位及员工才能重视安全工作。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十分懂行且具备了指挥能力和专业救援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以确保发生事故时指挥得当,处置有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抓基础工作时,必须要抓好员工队伍的建设,使每天都工作在
生产一线的广大员工做到“应知应会”,而且人人具有快速反应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所谓基层,是指任何一家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所有的救援手段,都应当覆盖到生产、储存和运输的各个环节,因为事故往往都发生在一线,也就是企业的基层岗位。所以,一定要把基层的工作做好。

    所谓基本功,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日常维护和正确使用装置的能力。这些能力需要培训,而且要坚持长期和不间断地培训,使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人人既是生产能手,同时又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手。

    万世波认为,虽然过去了30多年,全行业的情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可当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办法,今天看来依然有其很强的指导作用,就企业日常运行而言,抓好基础管理工作永远不会过时。

    强调对基础工作的重视,是要求企业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全面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处置水平,以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安全问题;三是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和正确使用,使所有装置在开足马力运行的同时,少出或不出安全问题。

    万世波表示,机构改革以后,企业的主体位置更加突出,安全工作的所有责任也都要落实到企业自身,因此说,企业的安全责任也比以往任何时候要重,特别是企业法人的责任,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不可比拟的。

    万世波特别强调,在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上,应当适当引进奖罚机制,对安全工作抓得比较好的企业及法人要实施奖励,同样,对安全工作抓得不好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否则,干好干不好都一个样,不利于推进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另外,应当提高安全事故的问责力度,对不负责任或失职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要追纠其法律责任,要让各级管理人员感到来自安全工作的压力,督促其认真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相关链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

    鉴于石油和化工行业近期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7月16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向各会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全文如下: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近期石油和化工行业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的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十五项危险化工工艺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特别要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对涉及十五种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要进行自查安全隐患,按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要有详细的解决计划和方案,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和落后技术、工艺、装备。大力采用先进、适用、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应急演练。对当前洪涝灾害发生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对生产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要有详细的应急方案,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实效,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录用的农民工、临时工等的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涉及到危险工艺的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五、完善联合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引导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各专业协会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专业委员会或各自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指导各行业内的企业安全生产,为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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