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至2020年我国的石油(成品油)供需形势
(一)研究方法概述
本研究以情景分析和结构化分析方法为基础,对成品油各用油领域发展规律及用油规律采取了回归分析、时间序列、专家经验多种分析方法预测,并对预测结果以弹性系数法、结构分析法、情景分析法、敏感分析法展开讨论,同时考虑了重大政策调整等多种情景下的节能、安全、能源战略等问题对石油(成品油)需求的影响。
首先,在细分用油行业、研究分行业用油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数学模型预测各行业用油的未来发展,得到基准情境下的需求预测。具体预测内容和步骤为:1.对各用油行业的发展进行预测(代表性指标);2.研究各用油行业的用油规律(其中:各行业用油需求=代表性指标×单耗;总用油需求=∑各行业用油需求);继而,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用油效率变化分别设立三种情景,共得到九个情景组合并进行需求分析;然后,对经济增长、用油效率提高、城市化进程、产业结构变动四方面的影响因素作了敏感性分析。
(二)到2010年和2020年,我国石油消费需求将分别达到4.07和5.63亿吨,成品油消费需求将分别达到2.2亿吨和3.35亿吨
2006年,我国石油表观消费量34655万吨,同比增长9.3%。研究表明,2007~2020年期间我国石油消费仍将保持较高增长速度,预计2010年和2020年我国石油消费量将达4.07亿吨和5.63亿吨,分别比2006年提高17.42%和62.47%;2007~2010年石油需求年均增长率为4.5%,2010~2020年石油需求年均增长率为3.3%。
从我国石油消费的结构变化趋势来看,2006年我国汽、柴、煤三种成品油的表观消费量合计为16325万吨,同比增长6.1%。预计汽、柴、煤三种成品油的合计需求量2010年和2020年将分别达到2.2亿吨和3.35亿吨,分别比2006年提高34.80%和105.14%;2007~2010年成品油需求年均增长率为5.5%,2010~2020年成品油需求年均增长率为4.2%,均快于同期石油需求的增长速度,使得成品油需求占石油需求比重进一步提高,从2006年的47.1%提高到2010年的54.1%,2020年的59.5%,总体提高12个百分点。就分品种而言,汽油需求量的预计增长速度最快,从2005年的4635万吨上升到2020年的10696万吨,年均增长5.7%;煤油需求量的增长从2005年的1210万吨上升到2020年的2514万吨,年均增长5.0%;柴油需求量从2005年的10938万吨上升到2020年的20279万吨,年均增长4.2%。其间,预计柴油需求量相对汽油的增长速度在2008年前后开始放缓,因此柴汽比在2008年达到2.41:的最高值后开始下降,回落到2020年的1.90:1左右。
(三)2007~2020年我国石油生产和加工的基本情况判断
从石油的生产来看,目前我国东部油田在减产,西部发展比预期慢,海洋油田产量仍较低,因此我国石油产量不可能大幅增长,预计2010年和2015年我国原油产量将分别达到1.77亿~1.98亿吨和1.82亿~2.00亿吨,呈缓慢上升趋势。2020年我国原油产量预计为1.81亿~2.01亿吨,然后将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未来一段较长时期内,从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炼油工业将积极围绕满足成品油和化工用油的目标,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加快发展。未来我国炼油工业发展和调整的重点是适应资源供应格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炼油工业布局,提高优化资源配置水平。
(四)从目前至2020年石油(成品油)的贸易来看,未来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不断增加,并于2020年达到64.5%
从未来发展看,2007~2020年期间我国石油需求仍保持较高增长速度,而在原油产量保持稳定缓慢增长的趋势下,预计2010年我国原油净进口量将达2.1亿吨,2020年将达2.9亿吨,分别比2006年多进口0.8亿吨和1.6亿吨。原油净进口量占原油加工量的比重由2006年的45.3%上升到2020年的64.5%。总体来看,在石油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和国内资源存在限制的共同影响下,我国原油贸易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对进口原油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2020年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将上升至64.5%。
成品油贸易中,在给定炼厂开工率(93%)和不同油品收率(成品油61.2%、汽油16.7%、煤油5.1%、柴油39.4%)的基础情形下,根据此前对成品油需求和产量的预测,得出不同年份汽油、煤油和柴油的净进出口量
二、我国石油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石油供需矛盾加剧,对国外石油资源的依存度不断提高
从现在起到2020年之前,正是我国经济完成工业化过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石油消费处于迅速增长阶段。根据预测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由2006年的47.0%达到2010年的51.3%,并于2020年进一步上升到64.5%,届时我国石油供应的2/3以上的石油需求将依赖国际石油资源的供给。
(二)我国石油储备不足,难以应对突发性供应暂时中断或短缺
从目前来看,世界石油资源争夺日益激烈,境外资源空间逐步缩小,我国石油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时会受到西方跨国公司的挤压和地方势力的排挤;我国对海上石油运输通道控制薄弱,过分依赖中东和非洲地区的石油和单一的海上运输路线,将使我国石油进口的脆弱性提高;而我国目前除了少量的商业性石油储备外,战略石油储备还几乎是空白,对原油突发性供应中断或急剧减少的应变能力较弱,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处境将十分被动。
(三)我国没有应对国际油价异常波动的手段,给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带来风险
随着我国进口石油数量的持续增加,世界石油价格的上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其直接影响表现为降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和物价的上涨,间接影响表现为出口面临着下降的危险。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影响国际油价的手段,在国际石油市场的价格博弈中常常处于被动承受的境地,我国石油的进口量占世界石油贸易总量的6%,但在影响石油定价的权重上却不到0.1%。并且,我国除了燃料油期货市场外,原油期货市场刚刚筹建,国内缺乏利用期货套期保值规避国际原油价格风险的手段,原油价格暴涨及随后可能出现的暴跌,都有可能对我国的经济构成直接的冲击。
(四)我国石油行业体制和机制不完善,国家石油公司的国际市场经验尚不足
主要表现为:缺乏统一健全的管理和监督主体,监管职能过于分散,因此对石油工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缺乏统筹考虑、统一规划;石油法规体系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市场体系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竞争;调控机制不够灵敏,对市场运作和企业行为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我国的三大石油公司在公司的规模和融资能力,科技水平、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国际石油市场上的运作经验等方面与美欧的跨国石油公司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我国石油安全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国内外的石油供给能力建设
1.增加国内石油工业上游领域的投入,特别是勘探开发的投入,确保我国石油储量的稳定增长。一方面,国家要采取措施,向前期的石油地质研究领域投资,为新区域的后续勘探开发创造条件,要在税收上鼓励石油行业向上游的勘探开发投资;另一方面,在2010年前后建设一批重点炼油化工基地,依托现有企业进行改造和适当建设新厂,并争取在2020年前主要建成环杭州湾、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和西北炼化工业区。
2.鼓励我国石油公司成为国际石油市场的积极参与者。积极参与开拓国际油气勘探开发,承担石油工程承包,获得海外石油股份和勘探开发区块,建立稳定的海外石油生产基地;积极参与原油和油品的期货和现货交易,根据国内需要对原油和油品进出口进行灵活调剂,努力实现原油的进口来源多元化;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多边组织,寻求建立商业联盟,广泛多样地开展国际能源合作。
3.完善我国石油进出口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输油管线、储油库的建设过程中,由政府统一规划,考虑到原油和油品进出口的长期需要。
(二)推进能源结构的合理化,促进节能和节油
我国的石油安全要放在能源结构合理化的背景下,走以煤炭为主、多能互补、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在促进节能和节油方面,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并重:一方面,通过调整国民经济结构,降低高耗能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通过调整交通部门的出行结构,尽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控制小轿车的发展。在汽车类别上适当发展清洁燃料的汽车,降低城市交通的能源消耗;另一方面,通过制定节能法规、征收燃油税等财税政策和价格机制,加强对石油消费的引导,提高石油的利用效率,促进使用环节的节能、节油。
(三)大力发展石油替代能源
21世纪中期特别是后期,将以新能源作为能源消费的主体。对此,我国要加强对石油替代能源的重视,大力发展气代油、煤代油、生物质能源代油和可再生新能源等石油替代能源。政府要未雨绸缪,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建立财政税收引导机制和加大科技投入,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为石油替代能源的产业化、商品化打好基础,为未来抢占新能源的战略制高点做好准备。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石油储备制度
石油储备是传统的石油安全手段,其中既包括以国家为主的战略储备,也包括以企业为主的商业储备,重点是根据国际石油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储备时机,以及根据我国的生产和消费状况,确定合理的储备规模和储备方式;我国要争取在2010年完成相当于40天国内需求量的战略石油储备,在2015年完成相当于55天需求的储备量,并建立油田储备和产能储备制度。
(五)建立完善的石油经济管理体制
未来15年我国应着力解决石油资源的获得及供给安全这一根本问题,兼顾国家石油安全和市场效率,建立既从整体上保障国家石油安全又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石油经济管理体制。
1.要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淡化政府的行政审批职能,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理顺大型国有石油公司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的企业竞争机制,不断促进行业自律,切实保障原油和油品供应的安全与平稳。
2.加强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通过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建立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政府管制方式:按照“政监分离”的原则,改革石油领域的政府管理机构设置;政府管理石油行业的方式,从供应侧为主向供应、需求侧并重转变;加强事中监管,准入制度应科学化、透明化;监管重点的转变要由以往的经济性监管为主、社会性监管为辅的旧监管模式,转向以社会性监管为主、经济性监管为辅的新监管模式。监管机构在政策法规框架下,对油气资源、市场准入、价格调控、服务标准、信息数据,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实行统一监管。
3.完善原油和天然气、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以适度的高油价和高税收政策为导向,为发展洁净替代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支撑;完善石油行业市场准入制度,设置较高的资本、技术、仓储设施或储备能力等门槛要求,鼓励更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参与炼油和油品销售环节,这对保障国家的石油供应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六)提高我国石油工业的整体实力和国家石油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国有大型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作为原油和油品供应的主体和中坚力量,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经济责任与政治责任的支柱企业,其为经济社会提供动力的定位不能变:首先要在我国市场逐步放开后,对国内石油市场的稳定起到主导作用;其次是能够“走出去”,通过政治、外交和经济手段,促进两大集团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HJ4.3mm]争力,争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国际市场秩序,向有利于我国石油安全的方向调整。国家要支持我国石油工业的整体实力壮大,支持国有大型石油公司扩大规模、扩大国际化经营;要在上游资源勘探开发、石油储备政策的实施、发展替代能源、参与国际并购重组等方面,给予国家大型石油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允许国外公司和国内民营企业进入我国石油市场时,要在质量、环保和企业社会责任、规制方面一视同仁,严格市场准入;对于国家大型石油公司,在体制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借助国家政策获取行政性垄断的倾向,也要通过石油行业的体制改革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