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河石油勘探局的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中,有这样的“严厉”规定:凡信任票不足70%者,一律给予“黄牌”警告,并进行诫勉谈话;凡信任票不足60%者,就地免职,不得异地安排领导岗位。严格的规定给辽河油田带来的不仅是职工的信任,而且大大增进了企业凝聚力,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作为石油行业的骨干企业和辽宁省特大型重点企业,辽河石油勘探局现有职工6.6万人,固定资产总值197亿元。虽然早在1999年就实现了企业重组和与上市公司分离,但辽河石油勘探局始终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凝心聚力的治企法宝。
企业不断强化“建章立制”,自上而下修订了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量化了厂务公开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同时,企业强化人事权、采购权、监督权“三权”公开,使企业民主管理真正实现了“高度透明”。
将招聘、竞聘机制全面引入干部使用中。积极探索、实践并较好地形成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和公开选拔、公开竞聘上岗等一整套用人机制和民主程序,坚持把好群众监督“许可关”。仅2005年和2006年,173名新提处级干部就全部进行了民意测评和任前公示,并对64个行政副处级干部岗位实行了公开招聘和竞聘。“高度透明”带来了“高度信任”。2006年,经职代会评议,全局近600名处级干部的平均信任率为99.28%,优秀率达到了82.76%。
与此同时,实施“阳光采购”。在辽河石油勘探局,每年采购总量达30亿元之多。为了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企业建立健全了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在2005年专门设立了物资采购“阳光大厅”,集业务咨询、洽谈、交易、结算于一身,设立了可供查询、查证物资需求及价格比的“电视墙”和网络管理“触摸屏”。为全局累计节约采购资金7169万元,物资采购违纪案件降到了历史最低点。
为了保证接收退转军人、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和录用新工人等重大事项执行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企业成立了由工会、纪检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的重大事项执行监督小组,真正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