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余波未尽,云南分公司又跑来“添乱”了——《新京报》记者从中石化内部人士处获得的文件复印件显示,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挪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等发放,总额超过640万元。
念书的时候从政治课上获知,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由
党费构成,党费则是每个党员从辛苦挣来的工资里按一定数额逐月上交的,组织上统一收取后,用作开展各种活动的经费。虽然最终用到了什么地方一般人往往不太清楚,但是它是一笔很“神圣”的资金,常人根本不敢惦记,却是千真万确的实情。
却不曾想,中石化云南分公司比神圣还神勇,竟然“活收活用”党费,又创造了“党费两用”的传奇。他们以开班子会集体决策的形式,连续几年将结余的数百万元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金发放。且班子正副职拿得最多,一年最高可得12—15万。某一年还大动菩萨心肠,忽然想起老同志,专用此款以“慰问困难职工”名义发给退休领导23万元。
而事实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是《党章》明确规定了的。中石化集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则规定,高层管理人员除领取总部计发的薪酬收入外,不得在本单位获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名目的工资总额收入。云南分公司领导们置各道禁令于不顾,拿职工们的血汗钱、党组织的神圣经费大肆分赃,足见其胆子有多大!
接连曝光的这两起事件,令新近由中石化基层员工出面自诩的勤俭节约的“
萝卜精神”平添了许多诙谐味道。中石化机关服务中心餐饮处田海宁曾言:“我们尽量做到物尽其用,例如大葱的葱白和葱叶会分开使用,萝卜也会分部位进行红烧或凉拌。”如今看来,动辄百万、几百万元之巨的天价酒和党员经费被糟践,得有劳广大石化职工省下多少大葱萝卜的边角料,才能填补这人造的巨额亏空啊!
所以,中石化所谓的“勤俭节约”之类,几乎已经不攻自破,可以束之高阁了。
而这两起事件所呈现出的共同特征,却不能不让人心痛和反思。一是都经过“内鬼”揭发才公之于众,无论调查过程还是信息披露都显得极不给力;二是都发生在中石化旗下坐镇一方的要员身上,“天价酒”由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亲自操刀,利用巨额公款私下买卖或独自享用。“党员经费”则由云南分公司总经理高忠宝领衔主理,亲自主持班子会以年终奖的形式进行瓜分;三是这两起事件性质都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譬如“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法律界人士对此也提出质疑,但是中石化高层对其处理却相当“温柔”,前者对当事人仅仅给了个降职并退款,后者也只是在退款基础上予以通报批评。使得“共和国长子”家丑不外扬以及“护犊子”的情怀,不彰自显。
不得不说,国企高层官员利用职务大手大脚,巧取豪夺,正是建立在广大基层职工的无尽付出与无限隐忍之上,遮蔽于制度缺位、监督虚设、权力失控的真空魅影之中。而在偌大个中石化,人前吆五喝六道貌岸然,背后目无法纪为所欲为者,恐怕绝非这一两个个案。因此仅仅依靠“内鬼”的觉悟不可能剔除全部的蛀虫和败家子,而中石化一再对外宣扬的所谓“自查自纠”,所谓“优良传统”,又如何能掩盖自身的丑陋,如何赢得全国公众的信赖。温家宝说“腐败是当前最大的危险”,试问危象丛生的中石化,你何必屡唱高调,何不赶快收起你那可怜又可耻的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