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节约量价值的1%至5%将直接奖励项目参加人员
节约光荣,节约有奖”正成为大庆石油人新的发展理念。6月上旬,大庆石油管理局各单位接到《大庆石油管理局资源节约奖励办法(试行)》的文件。根据文件,大庆局将对资源节约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资源节约项目实施后实际节约量价值的1%至5%将直接奖励项目参加人员。大庆局成为中国石油集团第一家下达奖励资源节约专门文件的企业。
大庆局“资源节约奖励办法”规定,在节能、节水、节约土地和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工作中,成绩突出,节约效果显著,符合条件的局属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规定实行奖励。其中包括:超额完成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资源节约考核指标的局属单位;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科研攻关、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等项目,使企业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在资源节约监督管理、监测测试、宣传教育和培训、统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资金将从局长奖励基金中支付。
文件还特别说明,申请资源节约项目奖励的单位,应有较健全的能源使用、节约管理制度和必要的计量手段,有准确的统计记录和原始凭证,能准确说明耗能用水和节约的真实情况,节约数量计算依据可靠。
记者从大庆局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到,这一文件的出台完善了大庆局节约资源激励机制,将进一步调动全局员工节约资源的积极性,推进大庆局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