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市宁长二级公路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甘发改交运[2008]1408号批准建设,其中宫河至长庆桥段工程由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修建,项目业主为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起点位于正宁县宫河镇东线G211线K461+000处,终点位于宁县新庄镇马家村。
2.2 建设规模:全长26.95km,山岭重丘二级,设计速度60Km/h标准进行设计(下塬地形复杂地段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10.0m(2×3.50m行车道+2×1.25m硬路肩+2×0.25m土路肩),旧路宽度大于10.0m路段维持原有路面宽度;路面结构为4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9 cm沥青混凝土(碎石)下面层+20~3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20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3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桩号为K0+000~K26+950,长约26.95km,技术标准 II 级。
2.4 计划工期:6个月(不含冬歇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近五年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合格制 。
4.2 本公告附件为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自行下载。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7 月 8日12时 00分,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套)递交至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世纪大道交警大厦612室,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予以审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军18993430015 董荣辉 18909342415
电 话:0934-8612992
传 真:0934-8612911
日 期: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庆阳市宁长二级公路宫河至长庆桥段(K0+000—K26+950)路面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