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72号
【发布日期】2011-11-01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石油分公司、中海油销售镇江有限公司、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州置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娄底市湘中石油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翔石油有限公司、浙江建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兴源能石化有限公司、汉中市蓝鹰大富鑫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揭阳市利鸿基润丰油库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东莞油品储运有限公司、重庆中石化渝辉油料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新乐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景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营子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平山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唐海石油分公司、江苏省镇江市长江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中航油津京管道运输中心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