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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明确33项民间投资税收优惠

日期:2012-06-08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石油网

2012
06/0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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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税总局 民间投资 税收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6大类33项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政策内容较多。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进口关税等多个税种。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9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1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税收政策4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7项。

  为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要求各地认真抓好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应,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加强调研反馈,及时了解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民间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充分认识发展民间投资的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有关税收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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