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事件 防范供给风险 保障能源安全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正式成立
将接管已建成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管理百亿美元数量级的石油物资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负责管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的专门机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于12月18日正式成立。
国家发改委称,建立石油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新成立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将主要负责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和管理,承担战略石油储备收储、轮换和动用任务,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是我国石油储备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宗旨是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石油储备保障,职责是行使出资人权利。
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上升。从今年1月起,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就如脱缰野马,一路飙升。由于原油进口量依存度过高,国际油价高烧很快影响到了中国。一场全国性“油荒”席卷而来。
而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石油需求势头旺盛。近年来,我国对于石油的需求在3.3 亿吨-3.4 亿吨之间,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以及航空、农业等产业对煤油、柴油的需求增加,供需矛盾更加严峻。据德意志银行预计, 2010年中国每天的石油需求量将达到930万桶。
国家发改委称,该中心的成立增强了我国石油储备管理力量,理顺了我国石油储备管理层级关系,拉开了我国石油储备向专业化、正规化发展的帷幕,将对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石油储备管理体系,加快战略石油储备建设,规范石油储备运作,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正式成立后,将接管那些建成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一举管理数百亿美元数量级的石油物资。
我国于2006年10月开始建设战略石油储备。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战略石油储备量在200万吨至300万吨之间, 2010年前将增至1200万吨。目前,第一批四大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浙江镇海、浙江舟山、山东黄岛、辽宁大连已陆续竣工。其中,镇海、舟山两大基地已分别于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开始注油,黄岛基地在2008年底前可投入使用。第一批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总投资100多亿元,预计于2010年前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