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道琼斯北京1月11日消息,中国国家能源局周五表示,该局已在去年12月份批准了渤海湾北部的蓬莱19-3油田和蓬莱25-6油田的第二阶段总体开发计划。
蓬莱19-3油田由康菲石油公司中国子公司负责运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持有该油田51%的股权。2011年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后,被国家海洋局在2011年9月勒令停产。溢油事故造成3,345桶原油和油基钻井泥浆流入大海。
尽管中国政府在2005年就已批准了该油田的第二阶段开发计划,但溢油事故发生后监管部门于去年11月份要求康菲石油提交修改后的计划。康菲石油曾表示,蓬莱油田的第二阶段开发计划包括五座井口平台、中央处理设施和一艘浮动采油、储油和输油船(FSPO)。
溢油事故发生前,蓬莱19-3油田的产能是15万桶/日。
康菲石油和中国海洋石油未立即回复寻求置评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