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相关人士透露,2013年4月25日零时起,大区公司供各区内外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汽、柴油调拨价分别下调395元/吨和400元/吨。调整后价格详见附表。
据观察,截止调价前,由于销售欠佳,销售公司批发售价低于大区调拨价格,销售处于亏损状态。调价兑现后,大部分地区销售公司柴油转亏为盈,汽油销售价格仍低于调拨价销售。
4月份,批发市场需求持续疲软,中石化销售公司为完成销售任务不断下调汽柴油批发价格。而炼厂方面,因原油价跌,加工成本降低,生产积极性不减。为缓解销售公司成本压力,自2013年4月1日零时起,大区公司供各区内、区外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普柴(标准品)调拨价在2013年3月27日调拨价基础上下调40元/吨,北京、上海、广东地标柴油不做调整。
2013年4月25日大区公司
供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调拨价表(含税) 单位:元/吨
单位 汽油 柴油
90# 0#
一价区
北京(Ⅴ) 8675 7855
天津 8410 7450
二价区
上海 8430 7470
上海(Ⅳ) 8685 7825
江苏 8430 7470
江苏(Ⅳ) 8725 -
福建 8125 7230
江西 8430 7230
广东 8430 7470
广东(Ⅲ) 8590 7655
广东(Ⅳ) 8770 -
广西 8430 7470
三价区
贵州 8460 7500
区外
辽宁 8225 7315
四川 8375 7465
陕西 8225 7315
新疆 8040 7165
吉林 8225 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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