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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5-03-27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国际石油网

2015
03/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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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石油 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5-00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8人(刘合合先生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已书面委托李家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进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总裁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5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2015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履职管理办法(试行);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5-00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0人,实际到会8人。刘宏斌先生、理查德·马茨基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刘跃珍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林伯强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周吉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按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扣除已派发的2014年中期股息后的余额,派发2014年度末期股息合计人民币175.72亿元。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计算,应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09601元(含适用税项)之末期股息。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15年5月27日举行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末期股息派发予2015年6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公司将于2015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9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截至2015年6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说明;

5、审议通过关于总裁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5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股票一般授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和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发行的条款和条件,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分别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股票发行一般授权”);在发行内资股时,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之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行一般授权仍需召开股东大会,则公司仍需依照相关规定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授权期间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9、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收购项目管理小组行权情况的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0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拟将上述第2、3、4、6、7、8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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