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子石化学习借鉴上海石化等兄弟单位的管理经验,实施了《生产系统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各单位要快速上报生产系统中出现的各类重大事项,从而快速处置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该制度从5月份正式实施。
根据制度要求,扬子石化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上报装置生产运行、或检修改造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安全、环境、设备、质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包括装置的非计划停工、临时性停工;关键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重大的生产作业、检维修作业与施工作业。同时,扬子石化规定,该公司安保部、能环部、机动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后,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扬子石化总经理张建平表示,该制度的出台,能够使公司及时发现、快速处理装置生产系统中的各类问题,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扬子石化还鼓励各单位及时反映问题,快速解决问题。从5月份开始,扬子石化各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扬子热电厂,装置生产负荷增减百分之十以上就必须按流程逐级上报;5月份该厂组织的机炉启停、脱硫塔停运检修以及锅炉酸洗、重大现场施工作业等内容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上报,该厂各专业部门根据类别,逐级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得到审批意见“同意”后再进行落实,基本上实现了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目标。而扬子芳烃厂,则实施了重大操作项目表格化管理模式,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波动、安全、环境等事故均详细记录,并逐级上级;其次,该厂任何处理过的项目,均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注明整改内容和取得的效果。化工厂则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成立工厂安全生产管控小组,对工艺操作、生产运行等进行风险评估,及时上报风险管控的作业等重大事项和重大隐患。
该制度的实施,夯实了扬子石化QHSE基础管理,提升了风险掌控能力,确保了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