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现令你们停工整改!”6月8日,长庆油田采油三厂生产保障大队安全监督人员下达停工整改命令,一纸“督办书”同时递到防腐队负责人手里。“督办书”上还详细注明要整改的问题和期限。
在谈到长庆油田学习贯彻新“两法”的情况时,长庆油田安全环保处处长朱国君说:“安全环保工作面前,无论谁,达不到标准就别干,不守规矩就停下,要继续蛮干者,就必须受罚!”
油气当量踏上5000万吨高点的长庆油田,有各类油气场站上万座、各类生产井5万余口及油气集输管线5万多公里,有钻井、试油气压裂、地面建设等3000多支队伍,30多万人的规模,每年要完成钻井8000多口,井下作业近5万井次,完试油气井6000多口。如此大的生产规模,安全环保稍有闪失,就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仅2014年,长庆油田就实施动火作业9415次、受限空间作业1324次、高空作业1571次、临时用电4752次、动土作业1738次。
长庆油田一方面组织3000多人组成“油气生产、工程技术作业、地面建设、井下作业、社会组织”五大监督网络,对“油气开发生产现场、工程技术作业现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井下作业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另一方面,形成安全环保“严查、严管、严考核、严处理”的“铁规”,只要是安全监管岗位的人员,人人都有“随地检查、违规停工、建议处理”的“尚方宝剑”,可以从根本上排除各类隐患。
赋予安全监管人员“特权”的同时,也给予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进入6月,80%的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日均排查时间超过13个小时。长庆监督工程处第12监督部的72名监督,一周时间检查场点800多个,发现隐患400多个,当场督促整改353个,限期整改90个,下发处罚单12份,处罚金额6.9万元。
“表面上看,我们经济上受了损失,实际上让我们避免了一场灾难。”一位被处罚最重的钻井队负责人说,“这个隐患如果不被发现,轻则可能造成亏损,重则可能造成井毁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