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注,甲乙双方未签订主体及HSE合同不注……”6月2日,记者从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了解到,辽河油田针对日前结束的非烃类注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果,向各单位及承包商发布了《非烃类注气十不注条例》,从源头上提升非烃类注气安全质量,拧紧“安全阀”。
非烃类气驱是辽河油田近几年大力发展的新项目,目前共有兴古潜山、沈625潜山和黄沙坨三个大型非烃类气驱先导试验区,已转注19个井组,日均注气量60万立方米。非烃类气驱注入介质以氮气、二氧化碳和减氧空气为主,常温常压状态下无色无味,一旦泄漏将严重威胁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注气规模的扩大,该项目已涉及7个采油单位和14个承包商,安全风险隐患压力骤增。
为保障项目安全运行,3月底开始,辽河油田组织了为期约两个月的非烃类注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承包商安全资质不健全、地面设计不规范等问题,安全环保处提出了“非烃类注气十不注”,对各环节严格把关,并列举了20项违规行为。辽河油田对存在承包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甲乙双方未签订主体及HSE合同、地面工程未经资质单位设计等问题的单位坚决不允许投产注气。
辽河油田将继续加强包括非烃类汽驱等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四新”安全管理,强化包括SAGD、蒸汽驱、火驱、化学驱等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风险管控,对于发现具有风险隐患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跟踪记录,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