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省道303线玉湖至白嘎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303线玉湖至白嘎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5﹞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全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西藏省道303线中的一段,项目全线位于西藏昌都地区边坝县境内和那曲地区比如县境内。路线起于边坝县马秀乡玉湖村,起点桩号K404+400(海拔4205米),路线止于比如县白嘎乡文字村,终点桩号K471+000(海拔3880米),与省道303线白嘎至比如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67.066公里。同步建设沙丁乡连接线5.512公里。
本项目分段采用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标准,其中58.60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其余路段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地形地质复杂、工程艰巨路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个别技术指标可适当降低。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沥青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国家相关部门检测中心出具的拟供货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三楼会议室。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到场,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日报》、中国招标网(网址:http://www.bidchance.com)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边巴次仁、晏朝旭
电 话:0891-6834751
传 真:0891-6834751
2015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