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新疆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小于0.9公里,即与周边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
9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通过其官网向全疆发布了关于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该规划将由成品油零售体系和成品油仓储体系组成,实现成品油零售体系与成品油配送体系有机结合,促进中心城区和乡镇农村成品油销售网络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全疆成品油市场保供能力。
根据通知要求,城区加油站设置间隔是1.8公里,城区加油站若在道路与国省道、县乡道(含村道,下同)交叉,与国省道、县乡道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
国道、省道加油站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12座),即在总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与相邻加油站车行距离原则上不低于8公里。国省道加油站若在道路与城区道路交叉,与城区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若在道路与县乡道交叉,与县乡道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8公里。
县乡道公路沿线加油站原则上百公里不超过10座,即在总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与相邻加油站车行距离原则上不低于10公里。
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原则上百公里不超过2对(4座)。
此外,各地商务部门会同改革、住建、规划部门编制本辖区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时,要兼顾资源环境约束和天然气、电动汽车、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发展等情况,按照保障市场供应,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实现安全、环保原则进行。明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规划初稿,超过截止日期,不予纳入全疆规划。
目前,乌鲁木齐市(不包括米东区)共有加油站、加气站230余座。